目前分類:土地二胎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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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09年3月17日止,臺北市因未辦繼承登記被列冊管理的土地有17,883筆,面積逾284公頃;建物2,166棟,依109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高達671億餘元。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遺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男女均有繼承權,尚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的民眾要注意了,依土地法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超過1年繼承人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繼承登記,逾期未申請者,即予列冊管理15年,逾期仍未申請繼承登記者,則由地政機關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法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另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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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房屋停看聽 房屋廣告應註明經紀業名稱 簽訂委託銷售契約書有保障(1020字)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公布98年1月迄101年4月間,因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而遭罰鍰之統計資料,其中未經該局許可即執行經紀業務者計45件;合法不動產經紀業違規事項排名前2項則分別為「廣告與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或廣告未註明經紀業名稱」、「重要文件未指派經紀人簽章」,各為61件及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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