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實價登錄法案三讀通過 縣府地政處解說眉角 讓你透明、即時、正確掌握資訊

立法院去年12月30日三讀通過針對實價登錄進行修正的「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三項草案,這次修法除了將門牌、地號完整揭露、預售屋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罰責外,也納入預售屋紅單交易管理及定型化契約備查規定。施行後將可促進不動產交易資訊更透明、即時、正確,並遏止預售屋交易炒作,健全市場發展。

新竹縣地政處進一步說明,實價登錄法從103年開始實施,這次三讀通過法案修正重點包括:

一、 成交資訊門牌、地號完整揭露: 刪除現行成交資訊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揭露的規定,使門牌、地號資訊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讓交易資訊更為透明。

二、 預售屋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 增訂銷售預售屋者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將建案資訊報請地方政府備查,並將自行銷售者納入實價登錄制度範圍,另申報時間提前至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申報,讓預售屋交易資訊更為即時。

三、 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 增訂地方主管機關得向交易當事人等查閱相關文件,並明定對於疑有不實申報登錄價格者,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向相關機關或金融機構查閱價格資訊有關文件。另就未依限申報、申報價格或交易面積不實情形,經按戶(棟)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2次仍未改正者,將加重按次處3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以確保交易資訊正確。

四、 紅單交易納管: 明定預售屋銷售者收受定金時,應以書面契據確立標的物及價金等事項,並不得約定銷售者保留出售、保留簽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方事項,且買受人不得將預售屋紅單轉售予第三人;違法者將按戶(棟)處1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以防杜投機炒作。

五、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 明定銷售預售屋者於銷售前,應一併將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報請地方政府備查。經備查後如使用的契約不符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按戶(棟)直接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地政處表示,這次法案通過後,須配合修正相關子法、申報書表及作業系統,並辦理宣導作業,故施行日期將由行政院另行公告。

祖公業還吂相續?新竹縣各地政事務所報汝知

新竹縣各地政事務所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自11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辦理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公告,本次公告之被繼承人有1,785人、土地4,498筆、建物73棟,依110年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已高達34億餘元,其中單筆土地價值最高位在竹北市約有9千萬餘元。其公告資料揭示於不動產所在地及被繼承人原戶籍之鄉(鎮、市)公所及村、里辦事處公布欄外,另各地政事務所及縣府地政處網站皆可查詢。

  地政處表示,為促進土地利用及維持地籍資料正確性,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逾期者,每逾一個月罰鍰登記費額1倍至20倍;超過 1 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地政機關查明後,於每年4月1日公告3個月,公告期滿後如仍未辦理登記,將列冊管理15年;列管期滿後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此舉對繼承人的權益影響很大,為保護祖公業,請遽遽去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 

  在繼承登記實務上,繼承人可能因為不知遺有財產、兄弟姊妹協調不成、繼承人旅居國外、遺有債務等原因,導致辦理繼承登記上產生種種困難。建議您,如果因為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一起申請時,可由部分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避免逾期申請登記而有罰鍰以及標售等問題。

  為保障民眾權益,新竹縣各地政事務所將於本年4月至5月期間舉辦「未辦繼承登記列冊公告說明會」,活動時間分別為4月17日(地點:竹東地政事務所)、4月24日(地點:竹北地政事務所)、5月1日(地點:新湖地政事務所),本次活動結合國稅局、稅務局以及地政士從業人員,現場備有繼承登記暖暖包及精美小禮品,歡迎鄉親踴躍到場聆聽並提出諮詢,讓地政人員協助您完成繼承登記。再次呼籲儘快辦理繼承登記,確保自身財產權益;且遺產繼承無差異,男女均有繼承權利。

正揚代書

arrow
arrow

    YY8465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